1、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暂不支持异地转移。
2、社保转移条件:女不能超过40周岁,男不能超过50周岁;已在社保转入地参加社会保险。
3、社保转移流程:转出地申请;转入地参保;转入地社保局办理。
4、手续: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