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张译文)自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要求,分类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轻工业园区污水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进而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招商环境,促进园区项目建设步入快车道。目前,全市应建的9个污水处理厂,应完善管网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4个中,已建成3个污水处理厂,在建的1个(越州片区),在建管网2个,其余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正在积极筹建。
去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反馈:云南省57个园区尚未建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其中,我市12个工业园区中,涉及宣威特色工业园区、陆良特色工业园区、马龙工业园区、师宗工业园区、曲靖市麒麟区越州工业园区、罗平特色工业园区、会泽工业园区、富源工业园区等8个工业园区未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根据反馈情况,我市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提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016年底以前,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对涉及曲靖工业园区建设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落实台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将阶段性整改工作上报省环境保护督查办;2017年底前,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短期内可以整改的问题基本得到整改和落实,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整改完成,全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滞后得到有效改善。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下步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在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基础上,要大力支持发展壮大循环经济,推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园区循环改造,着力打造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市。督促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按照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分工,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的综合考核。市委、市人民政府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