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的定义从太平人寿保险的发展前景来看,未来会一直带来积极的影响。
保险免责是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合同中有哪些免责条款?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加害,是严重违背保险合同制定的公平性原则的情况,不仅是投保人以加害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利益的不良道德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不能得到保险的理赔。
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导致保险事故,也无法得到赔付。其中包括: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三、投保后2年内的自杀身故,是不属于身故保险责任的。此条是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而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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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吸毒、犯罪、拒捕造成的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也是依照国家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免责。保险合同不会纵容因故意违法行为造成的理赔诉求,这也是维护和保障其他大多数诚信守法的保险客户利益。
五、因战争、暴乱、军事冲突、核事故等造成的保险事故,通常也不属于保险责任。这也是目前国内保险行业的通行做法。
保险合同中很多免责条款看似不人性化,但确实保险行业多年实践后从各个综合因素考虑后定制的,免责条款一方面可以规避投保人恶意骗保等道德风险,所以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通过骗保获取利益。另一方面,天灾不保等条款也可以保护保险的利益,毕竟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不是慈善机构。